新辦公室的租約簽好了,搬運也安排了,接下來就是改地址。不過,改好商業登記證,不代表銀行和稅務通訊地址都已跟着更新。
處理香港公司轉地址,可以先找出公司註冊紀錄、商業登記證和銀行戶口資料,看看各自登記了哪個地址。以下以香港本地有限公司為例,說明甚麼情況要交 NR1、何時通知商業登記署,以及搬走前要交接的收信安排。獨資、合夥及註冊非香港公司,則要按所屬類別另行處理。
先分清:搬辦公室,還是更改註冊地址?
兩者不一定是同一回事。公司可以把註冊辦事處設於秘書公司,團隊在另一個地方工作,銀行信件又寄往第三個地址。不要只看新租約,便把所有欄位一律改成新辦公室。
| 地址 | 用來做甚麼? | 要查看的資料 |
|---|---|---|
| 註冊辦事處地址 | 公司的法定聯絡地址,接收通訊及通知 | 公司註冊處紀錄 |
| 業務地址 | 商業登記所記錄的營業地點 | 商業登記證 |
| 稅務通訊地址 | 接收利得稅、僱主報稅等相關信件 | 相關稅務檔案及現有收信安排 |
| 銀行登記地址 | 銀行客戶資料及收信用途,可分為註冊、營業和通訊地址 | 每間銀行的戶口資料 |
舉個假設例子:設計公司由觀塘搬到荔枝角,但註冊辦事處仍設於原來的秘書公司。這次需要處理業務地址及相關收信資料,卻不會單憑員工搬了辦公室,就需要提交 NR1。
NR1 和商業登記改地址,分開怎樣辦?
只改註冊辦事處:更改後 15 日內交 NR1
如果公司更換註冊地址,須在地址更改後 15 日內向公司註冊處交付 NR1。表格登記後,公司註冊處會把新註冊地址傳轉給商業登記署;業務地址沒有改變的話,毋須就這項註冊地址變更另行通知商業登記署。
只改業務地址:更改後 1 個月內通知商業登記署
註冊辦事處維持原址,就不需要因這次搬遷交 NR1。業務地址則須於更改後 1 個月內通知商業登記署,可使用 IRC3111A、書面通知或適用的官方電子服務。
兩個地址都改:留意電子 NR1 的選項
若註冊辦事處及業務地址在同一天改為同一新址,可在提交電子 NR1 時選用一站式電子通知服務,同時要求更新商業登記的業務地址。如果新址或生效日期不同,便應分開辦理。
這裏要分清楚:傳轉註冊地址資料,不等於自動更改商業登記證上的業務地址。若兩個地址都改、又沒有選用上述電子通知功能,就仍要另行通知商業登記署更改業務地址。詳情可參閱公司註冊處的相關問答。
交表前,核對這幾個地方
NR1 要填上公司名稱、商業登記號碼首 8 位數字、新註冊辦事處地址及生效日期,並由董事或公司秘書簽署。單位、樓層、大廈名稱和街道號碼應逐項核對;尤其不要把簽表日期當成地址變更的生效日期。
註冊辦事處須位於香港,不能填非香港地址、「轉交」地址或郵政信箱。交表前可對照官方 NR1 樣本及填表須知。另要留意,NR1 並不是周年申報表 NAR1,地址更改不能等到下一次周年申報才處理。
辦理商業登記改地址時,準備好商業登記號碼、業務名稱、新舊地址及變更日期。稅務局可能要求提供租約或近期公用事業賬單等證明,文件要求可查看更改商業登記資料指引。
IRC3111A 還有一處值得留意:適用於總行的部分,設有更新利得稅及僱主報稅檔案通訊地址的選項。若稅務信件原本由會計師代收,先確認是否仍沿用這個安排,再決定怎樣填,不必因為辦公室搬了便一併改走。
IRC3111A 不接受在變更發生前預先通知。如用紙本,須按表格指示郵寄或親身遞交已簽署正本,不能以傳真或電郵代替。提交後保留副本及收件紀錄,收到更新的商業登記證時,再檢查地址有沒有印錯。
銀行地址要另外改,不要只改月結單收信地址
銀行戶口資料要另外處理,不要假設政府紀錄更新後,銀行也會同步更改。可先向銀行查詢需要的文件,再按其程序提交;不必等所有政府手續完成,才開始了解要求。
以滙豐的戶口服務資料為例,商業網上理財的主要使用者可在網上更新業務、通訊及註冊地址。其他銀行的操作渠道、使用者權限和證明文件可能不同,應分別確認。
辦理時,問清楚以下幾點便較有方向:
- 這次要改哪一項地址?只改了通訊地址,是否仍有註冊或營業地址需要更新?
- 銀行要看哪些證明?例如更新後的商業登記證、NR1、租約或地址服務合約,應以銀行列出的要求為準。
- 公司的信用卡、貸款或商戶收款服務,是否需要另作通知?
如使用虛擬辦公室,應清楚說明它是註冊地址、收信地址,還是實際工作地點。銀行若問的是員工在哪裏辦公,便按真實營運情況回答。改妥後,登入戶口檢查資料,並保留銀行的確認通知。
搬走之前,先安排好舊地址的信件
即使已通知各方,新舊地址交接期間仍可能有信寄往舊址。退租或終止地址服務前,最好以電郵確認:餘下郵件由誰保管、掛號信和快遞如何處理、轉寄多久一次,以及是否另收費用。
轉用虛擬辦公室的公司,還應問清楚新服務何時開始收信、收到信後怎樣通知、掃描或拆信是否需要授權。這些細節,比單看月費更能判斷服務是否適合。
其餘通知可以按日常工作分成幾組,不必全部塞進同一封搬遷電郵:
- 會計師、公司秘書:確認誰負責交表、接收稅務信件及跟進補件;公司紀錄的存放地點有沒有改變,也要一併說明。
- 客戶、供應商及收款平台:更新合約通知地址、發票資料、送貨及退貨地址。
- 保險、強積金及牌照相關機構:除了通訊地址,還要查詢搬遷會否影響承保地點或牌照條件,按各自要求辦理。
- 網站和常用文件:聯絡頁、電郵簽名、報價單、發票範本及名片都檢查一次,避免下次發文件時又用了舊址。
用一份簡單表格記下負責人、提交日期和回覆狀態便可以。已交表但未收到確認的項目,先保留作跟進,不要當作全部完成。
地址改好後,還要留意甚麼?
已經搬了,才發現一直漏收信,怎樣處理?
先向舊地址查問未領郵件,同時查看政府及銀行的地址紀錄。若已錯過交表、付款或回覆期限,應立即聯絡發信機構了解補救方法;單是改好地址,並不會把之前的逾期事項一併解決。
怎樣知道這次轉地址辦妥了?
回頭對照最初列出的地址資料:公司註冊紀錄、商業登記證、需要更改的稅務及銀行資料,是否已顯示正確新址?再確認舊址郵件有人跟進。交表副本、更新後文件和確認電郵集中存放,日後有查詢便不用四處尋找。
如果還未確定今次屬於哪一種地址變更,可以把現有註冊地址、業務地址、擬用新址及預計生效日期整理好,再聯絡 M&N,了解需要辦理的通知及公司秘書服務安排。
資料核對日期:2026 年 10 月 3 日。本文為一般資訊,不代替個別公司的法律或稅務意見;辦理時請以最新官方表格及相關機構要求為準。

